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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类提取 |
| 类别 |
项目 |
所需材料 |
要求 |
| (一)购买自住住房 |
1、购买本市商品住房 |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3)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备案)、首付款收据或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 |
1、只能提取帐户内十元以上的余额。2、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必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提取。3、职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在所购住房产权证颁发之日起一年内不予提取:(1)非直系亲属关系的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购买同一套住房的;(2)所购住房在一年内曾交易并办理过购房提取的。4、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除职工住房公积金储存卡之外,其余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纸张平整无破损,纸幅统一为A4。 |
| 2、购买二手房、异地购房 |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3)《房屋所有权证》。 |
| 3、购买拆迁安置住房 |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3)《房屋所有权证》。 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可在房屋入住后,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和拆迁安置补偿结算表、被拆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经公积金中心上门勘查后办理。 |
| 4、购买公有住房 |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3)《公有住房出售审核表》及公有住房出售专用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 |
|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3)《房屋所有权证》。 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经规划或建设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地、建造许可文件(批准时间之日起1年内有效)。 |
| (三)大修自住住房 |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3)《房屋所有权证》(4)经规划或建设管理部门批准的的大修许可文件(批准时间之日起1年内有效);尚未办理许可文件的,须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需要大修的鉴定报告。 |
注:1、提取申请人必须是购建房屋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房屋所有权证》中注明产权共有的必须提供证明产权共有人相互关系的结婚证或户口簿。 2、购建房提取,一处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为有效证明材料签发的当月(含当月)之前的余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费用。 |
| (四)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
1、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逐月还贷 |
(1)借款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3)借款合同。 注:借款人配偶同时申请的须提供:(1)借款人配偶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3)结婚证; 其他产权共有人及其配偶同时申请的须提供:(1)身份证和结婚正(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3)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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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次性转帐还清 |
((1)借款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3)借款合同。 注:借款人配偶同时申请的须提供:(1)借款人配偶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3)结婚证; 其他产权共有人及其配偶同时申请的须提供:(1)身份证和结婚证(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3)抵押合同。 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未还贷款本息金额。 |
| 3、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清后一次性提取 |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3)银行出具的还清证明(4)《房屋所有权证》(现房须提供)或借款合同(期房须提供)。 注:借款人配偶同时申请的须提供:(1)借款人配偶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3)结婚证。 其他产权共有人及其配偶同时申请的须提供:(1)身份证和结婚证(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3)《房屋共有权证》或抵押合同。 |
| (五)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支付本市自住住房房租 |
(1)提取人的身份证(以承租人配偶身份提取的,还应提供结婚证)(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3)新就业人员提供本人的学校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外来务工人员提供非本市户籍的户口薄(或非本市的第二代身份证)(4)住房租赁合同(协议)(5)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开票日期未满一年)。 注:1、提取人及其配偶从未因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先租后提,每年仅限提取一次;3、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每年房租总额且不超过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的12倍;4、多人合租住房的,提取人提取额度不超过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本人承担的房租份额。 |